台湾企业家对中国官员提告,声讨”台独”黑名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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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2 11 月,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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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 — 曹興誠,一位台湾著名的企业家和联电前董事长,最近在台北宣布,他计划对中国国台办主任宋濤及发言人陈斌华提出诉讼。曹兴诚的起诉源于在10月中旬,他被国台办列入所谓的“台独”黑名单,并受到多项制裁,他认为这种行为构成了中華民國《刑法》中的“恐吓危害安全罪”,同时也违反了联合国《经济、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》中关于“民族自决权”的精神。

在新闻发布会上,曹兴诚明确表达了他的立场:作为中华民国的公民,他会采取法律手段来捍卫台湾人民的民主和自由,以此反击中国方面对他的惩罚。他将这种行为视为对台湾主权的威胁,指出这不仅违法更是对台湾自主权的侵害。

曹兴诚的律师团队解释,国台办的行为依然属于台湾法律的管辖范围,因为这些制裁行动是在中国境内公布,但是其结果影响了身居台湾的曹兴诚。在法律上,这就满足了对恐吓罪的指控条件,使得台湾的法院可以合法介入。一旦宋濤或陈斌华到达台湾,台湾的司法系统有权对他们进行拘捕和审判。

此外,该诉讼还受到国际法律的支持,尤其是《经济、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》,该公约强调各民族有权自行决定其政治地位和经济文化发展。曹兴诚的律师指出,中国作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,执行这样的制裁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,应受到国际谴责。

若时机成熟,曹兴诚还考虑在美国以“外国人侵权请示法”对宋濤和陈斌华提起诉讼,但目前尚未计划诉诸国际法庭,而是重视在台湾及美国的法律途径上取得进展。

台湾律师中的一位代表指出,中国对台的政治和军事威胁已不再局限于象征性的层面,而是实际影响到如曹兴诚这样的个人权益。他呼吁相关中国官员面对台湾法律的制裁,而不是躲在政治保护伞下。

曹兴诚的案子在台湾法律界引起了关注。一些法律专家认为,虽然曹兴诚作为中华民国国民,台湾法院有权立案,但由于两岸关系复杂,这类诉讼更多是在法律战线上宣誓立场,而非追求实际制裁。曹兴诚的诉讼案件将可能成為台湾对中国法律挑战的新案例,展现台湾为维护主权而付出的法律努力。

在法律管辖权的问题上,虽然中国和台湾对“一中”政策的解释存在分歧,但台湾法律仍保留对中国相关案件的审判权。警方及司法系统可在符合台湾法律框架的情况下,对涉及大陆的相关行为进行调查和控诉。这样的法律行动不仅是对台湾主权的维护,也是对国际社会的一种法律宣示。
(内文照片来自GOOGL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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